新华学院 冒建宏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独立学院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独立学院院校数量持续增长,目前已有独立学院 303 所,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独立学院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也面临着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形势下,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的精神要求,独立学院要结合自身特点,遵循办学规律,大力提升独立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学院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发挥有待提高。
在中国独立学院发展史上,由于独立学院组织建设起步较晚,机制尚不健全,以及独立学院领导体制和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独立学院对学校党组织的地位、职责、权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独立学院大多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独立学院党组织处于非领导地位,校(院)党委较少甚至不参与董事会、理事会、校(院)委会的决策与管理过程,在学校工作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没有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作用。同时,由于独立学院党员人数少、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等,导致独立学院尚未形成一种较为成熟完善的治理模式或工作实践模式,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发挥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独立学院既具有教育的公益性,又具有市场的经济性,办学投资者往往片面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希望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而相对弱化了党组织建设和功能的发挥,反腐倡廉监督制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健全,部分独立学院没有教代会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学校在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方面做得不够。一些独立学院很少讲民主,很少集中群众意见,尤其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提高民主、规范、科学的决策水平和治校能力方面,办学投资方往往推行“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管理模式,一个人说了算。各独立学院缺乏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等工作,不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各独立学院对学校各级管理层的考核有自己的一套体系和标准,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上相对薄弱,这也是独立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在制度上欠缺的地方。
(三)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有待提升。
独立学院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领导干部接受廉洁廉政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与此同时,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薄弱,特别是“三进”工作多停留在道德的宣教上,缺乏廉洁教育主体性活动。各独立学院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活动也多体现为临时性、间歇性的,不能定期有效地开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体系。因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教职工对学校廉政建设情况认识模糊。从宣传教育的受众面来看,多数独立学院管理者和教职员工都认为自己只是为老板打工,根本没有腐败的机会,也就不需要进行所谓廉政教育。在学生的教育方面,独立学院学生培养和就业的方向直接与劳动力市场相关联,因此他们更重视其职业技能的训练与培养,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相对薄弱。
(四)独立学院党风廉政监督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各个独立学院在管理体制上大多是董(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作为投资主体的管理机构,出于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重考虑,对于学校的监管尤其是财务方面可以说比较到位。各个独立学院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对于基建、后勤服务、教材教学仪器采购等易发生腐败的危险源的监管有力,基本杜绝了具体经办人员从中谋取私利的可能。但是,腐败总是和权力相伴相随的,这种管理体制在对下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时,也把产生腐败的风险和可能性上移到具有最高决策权的董事会。
(五)独立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独立学院的主要办学资金是私人资本,因此出现各独立学院的管理层尤其党建队伍存在着一个较为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党务工作者大都身兼数职。党委书记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宣传部长、工会主席等等职务的现象很常见,特别是在实践中,有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学校所占比例极低,普遍现象是出于人力资源成本考虑,没有专设相关岗位。这种状况对于独立学院的管理来说,确实是节省了一些资金,提高了经济效益,但如果就其反腐倡廉工作来说,一方面影响了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弊端,造成独立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缺少相应抓手,不能更深入、有效地开展,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
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要借鉴公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 结合当前独立学院的现状,立足于教育公益与教育公平,立足于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采取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等有效举措,开创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一)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廉政思想根基。
1.要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的认识。独立学院中的相当一部分管理者认为,学校的财产是投资者的,工资福利是老板发的,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下是没有什么腐败的,也没有必要成立党委和建立纪检监察组织;还有一部分管理者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诸如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等一些明显的违纪问题都是非不清。因此,解决价值观问题和认识问题是独立学院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关键。
2.要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对独立学院而言,在宣教对象上,要坚持以掌握人、财、物和招生、分配等权力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尤其要加强对董事会中决策成员的教育。在宣教内容上要注重党纪条规教育与以案说纪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宣传方式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使人感到自然且有说服力、感染力和震憾力,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纪育人,以法示人。
3.要大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容易参与、参与面广的多层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良性互动,促进教职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廉洁奉公、诚信守法的意识。
(二)统筹规划,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并随形势的发展而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应统筹规划,逐步完善。
1.独立学院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现了其不同于公办高校的分权与监督、约束与激励等基本的治理机制,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是独立学院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保障,也是独立学院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因此,我们要统筹规划法人治理结构,统筹设计每一项反腐制度,使得他们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互为补充,共同发挥出反腐倡廉的最大效能。
2.与公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历程毕竟短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须经过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疏到细的过程。随着形势的发展,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的内涵也将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变化而不断深化,制度建设的外延也将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变化而不断扩大。 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三)加强党建工作和民主监督,促进内外监督机制相结合。
腐败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其典型行为是以权谋私,以权枉法。而之所以能谋私枉法,就在于权力失去了监督。 加强监督,能有效地阻止腐败的产生。
1.要从国情、党情、社情和独立学院的实际出发,把党建和独立学院的“特殊环境”结合起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独立学院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内监督的顺利实施。
2.要重视发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作用。 高度重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等实施监督的机制。
3.要将监事会统筹协调、纪检重点跟踪、专职监督员日常监督、监察审计常规监督的内部监督与政府行政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评估监督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共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保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稳步推进。
当前, 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基本方法,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贯穿于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创独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本文获校纪委征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