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动态】宁夏大学2011年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

【学风动态】宁夏大学2011年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一年来,在校师德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校学术委员会以及学术道德委员会与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全面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端正了学术风气、规范了学术行为、加强了学术道德建设。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

2011年为促进学校“211工程”建设,学校开展了学科建设年活动,学风建设得到了高度重视。机构建设方面,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建设与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专家,成立了“宁夏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制定了《宁夏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由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科技处。学术道德委员会致力于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声誉,遵守学术规范,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章立制,强化学术行为的制度引导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学校搞好学风建设的基本保证。2011年,学校进一步落实了《宁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教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将学风建设纳入了教学、科研、管理的全过程,建立了师德和教书育人档案,形成了师德学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科研管理方面,学校加大《宁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落实力度,严格规范学校在项目申请、立项、结题和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学术行为,在保证良好学术风气的前提下,提升了科研项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

在学生教育方面,加强对本科生科学思想的培养,严肃考生的考风、考纪,促进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针对本科生,学校根据《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建立了新的论文选题制度,加大论文外审盲审制度,严格执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和淘汰制度,杜绝研究生论文撰写及答辩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建立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2011年,学校建立了“宁夏大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制度,在学校3个学院开展评选活动,对师德高尚、业绩卓著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将师德学风建设放在与教学科研同等重要的地位。

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杜绝科学研究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形成更人性化、更科学的奖励机制,通过认真调研,学校对原先制定的《宁夏大学科技奖励办法》、《宁夏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量化及科研工作量标准暂行办法》和《宁夏大学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及体育竞赛获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进行修订,制定了《宁夏大学科学研究与创新奖励办法》,改变了以往简单以数量多少来评价人才和业绩的做法,鼓励广大教师在科学研究中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获得新数据、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通过遴选学科带头人,评选优秀科研人员和学术团队等评优活动,重奖那些业务能力出众,学术行为规范的教科研人员,树立学风优秀的榜样人物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

(三)严格约束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约束,学术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根据《宁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进一步对学校科研教学人员学术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于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文献、注释、捏造事实;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等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界定,确保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加强教学科研人员学风建设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并明确规定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在学位论文或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及其他学术舞弊作伪行为者,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授予的处理。

三、加大落实力度,杜绝学术研究中的不端行为

第一,建立了详细的科技信息数据库,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和各类奖励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完备的信息库,全面掌握信息,有效地杜绝了项目申报、成果评定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的人员交叉、申报信息不符、学术经历不真实、成果登记混乱的情况。

第二,在宁夏大学基金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专家库,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在项目的立项、考核、验收、成果鉴定、评奖的各个环节发挥专家的咨询评议作用,并把优秀成果代表作作为学术成就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加强科研工作的过程管理,要求项目承担人必须严格履行科研任务书,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的内容和形式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如有变动,需向校科技处提出申请,且研究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项目来源、资助单位和项目批号。建立了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制度,对各类项目的原始数据进行严格检查,项目承担人需要保留完整的实验或采样数据,杜绝了实验数据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加大中期检查力度,避免“重立项轻监督”的现象,按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阶段性目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项目承担人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对科研项目进行认真的结题检查,所有项目必须按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结题形式提交研究成果。校科技处对提交的论文、专利、专著或研究报告进行检查,杜绝科研成果剽窃或造假行为。同时,强化项目管理的公开制,增加科研管理的透明度,对申请、立项项目以及各类评奖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在横向项目管理方面,学校于2011年出台了《宁夏大学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对全年项目接洽、合同签订、立项研究、专利申请、项目鉴定和成果推广、转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推动落实,所有横向项目承担人建立了原始合作协议档案,并签署保密协议及法律责任书,在对横向项目进行有效地管理的同时,严把学风建设关,避免在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维护了学校的声誉。

第四,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通过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专利申报、登记备案、专利实施、专利奖酬等工作,把专利管理工作贯穿于科研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同时,积极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银川市科技局申请专门的支持费用,用于帮助专利持有人需要交付的专利维持费,在制度和经费上支持学校教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形成全校教科研人员重视知识产权的氛围。

四、构建诚信体系,强化规范力度

第一,严格职称评定程序,构建教师诚信体系。严格按照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紧扣工作程序,对上报的评审材料中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进行严格核查,涉嫌抄袭的论文、或登记不实的成果均不可作为参评材料,申请评定职称的人员暂缓甚至不予评定职称,让诚信建设融入教师评价体系。

第二,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培养合格学术人才。学校根据《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自2011年起,建立了新的研究生论文选题制度,加大了当年毕业(学位)论文外审盲审力度,博士论文全部进行外审盲审,硕士论文随即抽取30%-40%进行外审盲审。严格按照《宁夏大学考试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监察,对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去年我校有少数学生因考试违纪受到严肃处理。

第三,严抓质量,强化管理,构建诚信成果展示平台。学校始终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审读工作,提高期刊质量。遴选了一批责任心强、科研水平高的专家,充实审稿队伍,严把审稿关。2011年,进一步加强栏目建设,突出学术特色,办好特色栏目。积极组织高水平、有特色的稿件,充分保障学术期刊的稿源,积极组织优秀栏目、特色栏目、品牌栏目的稿件,确保“西夏研究”、“汉语研究”、“工程实录”、“应用数学”、“生态科学”等优秀栏目、特色栏目、品牌栏目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学术期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力度,对每一篇拟刊登稿件必须进行检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文、理、工、农4种期刊发生;对个别有问题的稿件,视情分别采取批评教育,扣除稿酬,并从有关数据库中予以删除。

五、加强宣传,营造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思想基础,为此,学校充分利用项目申报动员会、科技大会的契机,通过校园网络、报刊广播、橱窗课堂大力宣传学风建设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面向全校师生宣传学术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先后组织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和文件,提高全体教师学风建设的自觉性,增强提高抵制学术不正之风的主动性、能动性和针对性,使学风建设工作真正入目、入耳、入脑,成为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活动。

在全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提倡广大教科研人员从严治教,培养合格人才、优化教书育人的学术环境,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大学校园。

利用每年一次的知识产权活动周、科技活动周向全校师生分发《中国知识产权报》,并开展知识产权问卷调查,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参与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学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并邀请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家举办学术讲座和培训,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的专利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在校研究生的专利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充分发挥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在构建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优势,定期邀请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知名专家来校做专题报告,在宣讲专业学术知识的同时,向广大师生传递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的理念,并进行科学道德伦理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