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对经查实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和集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江苏省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意见》和《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程》,将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对高校师生的学术不端行为一律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江苏将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学术成果公示、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等一系列制度,要求高校定期排查学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把学术规范教育作为教师岗位培训与职业培训以及研究生和本专科生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
对于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和集体,江苏将予以公开曝光,并通过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或中止项目、追回项目经费、延缓或取消职称职务晋升、撤销奖励、停止招收研究生或取消学位等措施,予以坚决惩处。
“在高校师生申报项目、评定职称、评优评奖等相关材料中,我们还将建立一个诚信档案,要求学校和申报人填写诚信记录。对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江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处长王晓天说。转自《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4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