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学生军训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1-07-17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学生军训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比实施细则

一、目的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了调动全体参训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先进,激发学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热情,加强组织纪律性,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项设置

1.军训先进集体

根据各连在军事训练考核得分、内务卫生评比、军歌合唱得分、军训宣传得分综合评选军训先进集体。满分100分,其中军事技能训练占30%,内务卫生占25%,军歌合唱占25%,宣传报道占20%。

2.学生军训先进个人

根据各连参训学生在军训期间的表现和成绩,由各连推荐提名上报学生军训团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三、 先进集体评比内容及办法

(一) 队列

1.评比内容:立正、稍息、整齐、报数、敬礼、停止间转法、跨立、行进与立定。

2.评分标准:

指挥员下达口令准确、清楚、声音宏亮,姿态端正,精神振作。(10分)

队列动作整齐一致,准确无误。(30分)

队列人员精神面貌好,着装统一。(10分)

3.评比办法

考核中当场亮分,成绩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当场公布成绩及考核结果。

(二)阅兵方队

1.评比标准

队伍排面整齐,步调一致,队列动作准确无误。(35分)

队列人员精神面貌好,着装统一。(15分)

2.评比办法

考核中当场亮分,成绩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当场公布成绩及考核结果。

宁夏大学国防教育中心

宁夏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