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学院 万立鹏:大功率电器万万使不得

发布日期:2015-04-22    浏览次数:

新华学院 万立鹏:大功率电器万万使不得

万立鹏 新华学院教师

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学生寝室供电线路,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超得越多,发热量也越大。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 ,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的校园事故。宿舍火灾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这给宿舍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火安全敲响了警钟。火灾大多数都是因为个别学生使用违章用火用电器而引发,给其他住宿学生造成了重大影响。学生宿舍是一个集体场所,是一个人口密度极大的聚居地,任何一场火灾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带来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为了住宿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寝室中违规用电物品尽毁。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时20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一女生寝室突发火灾。室内物品完全烧毁,所幸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疑与寝室内违规使用的电器有关,校方怀疑是拖线板或饮水机引发了火灾。

笔记本电脑爆炸,宿舍起火女生身绑床单逃生。 2006年10月16日下午1时30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院女生宿舍楼失火,五六名被困女生通过身绑床单逃下楼脱险。消防人员表示,起火原因为宿舍床铺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爆炸,随后将被褥引燃。

不关台灯,学生宿舍起火。 2006年10月8日上午九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校区男生宿舍第22栋一寝室起火,校方保卫人员用灭火器及时扑救,四个床位烧毁了两个。起火时寝室里没人,台灯没有关闭,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插头未拔,宿舍电视爆炸起火 。2006年7月20日17时50分,位于哈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的一所学校的男生宿舍突然起火。原来该宿舍学生离校时未将电视插头拔下,导致电视短路爆炸起火,大火将宿舍内物品烧毁。

充电器未拔,宿舍起火,一名女生险困屋内 。2006年7月14日早晨,中国传媒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一女生宿舍起火。起火时宿舍内一名女生被困屋内,女生说可能是对铺的一个充电器起火,该充电器已在插座上插了3天。

由于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的短路;使用“热得快”、热水壶等电器时临时离开而至使水烧干后点燃外壳造成火灾等。然而,这种种沉痛的教训在震撼过后,少数同学却没有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在公寓中使用违章电器仍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在公寓中使用违章电器并不是什么错误,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却抱着侥幸心理,总觉得火灾离自己十分遥远。正是存在这种侥幸心理,造成了目前学生公寓使用违章电器的现象,存在着火险隐患。

宁夏大学特别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2014年10月,宁夏大学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多年的准备和积累,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出版了《大学生安全知识必读》一书。书中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危害作了详细的阐述,在校的大学生在学习文化课的同时,应认真阅读《大学生安全知识必读》一书,关注自身安全,心系他人,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我们都要“守纪律、讲规矩”,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大家远离大功率电器,共同创建平安校园。

(编校:张新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