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21-05-20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月19日上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其中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共设置“总则”、“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及“附则”共七章八十四条。其中,总则部分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此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在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作用。对于依法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高校的一名工作人员,不仅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而且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能够同一切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言行作斗争,为维护国家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