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院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阿利木江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徐静 李淑婷】9月13日,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对全区7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30名模范民族团结进步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民族预科教育学院阿利木江老师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统领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利用课程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优良传统,使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深入师生头脑。同时学院积极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橱窗、展板等多种载体,加大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理论宣讲团,深入全区机关、学校开展党的民族理论的宣讲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师生积极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调研,紧密结合宁夏实际,瞄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承担了1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丰硕,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成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智囊团、思想库。

以阿利木江老师为代表的我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我校积极组织各项活动,促进学校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为全校师生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进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