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接受教育部专家组评估

发布日期:2009-09-29    浏览次数:

作者:党委宣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党委宣传部】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9月22日,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专家组组长、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戚万学,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韩增林,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马重奇,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谷平,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楼世洲,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副处长郑晓梅,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秘书翟东生等专家莅临我校,对我校进行为期两天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

22日上午,在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汇报会。校党委书记齐岳、校长何建国、副校长冀永强,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育学院领导出席和参加评估汇报会。会上,教育学院院长石文典代表学校就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办学特色、管理体系、论文答辩评审、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专家组作了全面汇报。我校与会人员回答了评估专家组的提问。

在为期两天的评估中,专家组听取了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总体情况汇报,旁听了教育硕士任课教师说课,考察了教学环境,与宁夏教育厅主管领导、任课教师、学员任职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学员进行了座谈,查阅了档案资料、教学文件,抽查了毕业生学位论文等,全面考察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情况。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教学质量有保证,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形成了良好的培养教育硕士的环境,为宁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专家组就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同基础教育改革的紧密程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我校领导在会上表示,各位专家经过两天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作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评估结论。我校要认真研究落实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把教育硕士教育培养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努力培养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