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暨廉洁从政专题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纪检委】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我校于4月11日下午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暨廉洁从政专题报告会,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校党委齐岳书记和校纪委孔斌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校领导和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中卫市纪委书记刘明生作了廉洁从政专题报告。

齐岳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前强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学校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清风校园”建设的内在要求,意义重大。齐岳要求,各学院党委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不能一签了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随后,校党委、行政正副职之间以及校领导与各自分管、联系单位代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廉洁从政专题报告会上,刘明生以在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时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件为例,深入剖析了腐败形成的原因,并分析了几起案件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警示。告诫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政治账、事业账、家庭账、亲情账、经济账、身体账、精神账、自由账”八笔账,用好手中的权力。

孔斌对报告会进行了总结,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报告内容,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认真对待权力、谨慎行使权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较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