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胡玥/文 黄二宁/图】6月17日下午,我校在音乐厅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专题会议)。来自全校各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的203名教代会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由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副主任张立杰主持。

执委会主任尚晓东代表宁夏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对《宁夏大学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方案》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他指出,近年来,学校建设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是广大教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如何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使学校职工的收入水平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让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学校一直在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之一。因此,学校从内涵建设的核心任务出发,以构建人才分类评价与合理的分配体系为目标,以稳定队伍为重点,将增加教职工收入列入内涵建设的主要任务,并确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善民生、稳定师资队伍”的整改措施之一。对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深化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此次津贴调整的原则和方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发挥民主和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和测算、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宁夏大学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方案》。目前方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大家普遍认可的普惠性原则;二是切实增加了教职工收入;三是明确了“业绩绩效”分配中各单位的自主权。

随后,代表们分组讨论审议绩效工资调整方案。各代表组围绕“职龄津贴”、“岗位绩效”、“业绩绩效”占总增量的分配比例,“业绩绩效”交由各单位的二次分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此次我校绩效工资调整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吸纳了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方案充分体现了普惠性原则,体现了学校的改革要求和以完成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和考核目标,有利于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进行内涵建设,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代表们也建议学校在进行“业绩绩效”二次分配时,将工作的质量要素纳入分配机制,重点引导教职工认真做事,规定最低工作量,构建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基础的分类考核体系。

分组讨论审议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返回主会场,工作人员宣读大会决议(草案),全体参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宁夏大学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方案》。

校领导何建国、王燕昌、许兴、张成、王春秀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陈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