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政法学院等多单位采取多样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4-12-06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赵世芳综合】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为引导校内师生及社会群众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素质,我校多单位面向不同的群体采取了多样的形式,推动了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近日代表性活动如下:

一、政法学院组织师生走进社区开展宪法日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为更广泛地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政法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以服务大众为宗旨,组织师生积极开展街头志愿普法活动。12月4日上午10点,20余名法学专业学生在学院法律系教师何磊、江兆涛博士的带领下,在银川市西夏区同心路社区设立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点,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题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向街头群众发放由政法学院自制的《宪法知识宣传手册》和宪法日宣传单上万份。

二、政法学院面向高年级学生举办解读《劳动法》知识讲座

为了帮助即将走向职场的高年级学生更好的规避就业风险,提升求职能力,正确处理就业难题,提高法律维权意识。作为宪法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之一,12月4日晚7点,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许宝贵于A区文科楼130教室为同学们解读《劳动法》相关知识精彩讲座,讲座重点阐明了“大学生就业风险”问题,告诫同学们不要心浮气躁,掉入“就业陷阱”。就业求职中求职、签约、就业报到、试用期四大阶段分别会遇到的法律相关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进行了剖析,并就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等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学院2011、2012级共计200余名同学到场聆听。

三、宁夏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开展宪法知识学习讲座活动

为弘扬营造部门法治精神、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质,营造遵法、守法的科研工作环境和氛围,12月3日下午,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党总支邀请我校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硕士生导师胡世恩副教授为全室职工带来了“法律就在你身边”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胡世恩从宪法的地位、意义为切入点,列举了大量详细案例讨论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与联系,通过“磨坊主诉威廉一世”等诸多案例探讨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宪法的精神实质,并从守法的角度,分析了不同程度守法的状态,呼吁大家应当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

四、物电学院进行遵宪守法宣誓活动

12月5日中午,物电学院辅导员王巳卉面向2014级青马班成员做了“宪法与你我同行”讲座,并带领大家进行了宣誓,使宪法“顶天立地”的作用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神圣而庄严的地位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