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MPA培养院校2015年院长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发布日期:2015-08-25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8月20日至22日,由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宁夏大学承办、宁夏大学政法学院与研究生院协办的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会议及全国MPA培养院校2015年度院长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MPA教指委全体委员与214所MPA培养院校代表到会交流探讨MPA教育经验和发展前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专程接见了MPA教指委主任委员杨士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局长孙学玉副主任委员等领导与专家学者。宁夏大学校长何建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刘成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冀永强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建国校长代表学校表达了对各位教指委委员及参会代表的热烈欢迎,希望各位教指委委员与专家学者能对我校的MPA学位点以及公共管理学科给予支持,并指出立足地方实际,积极为地方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是宁夏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宁夏大学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

全国MPA教指委主任委员杨士秋、孙学玉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黄宝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副主任委员、全国MPA教指委秘书长董克用及其他MPA教指委委员与MPA培养院校代表共同讨论MPA专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期间,代表们就我国MPA培养单位评估与认证工作、分区域教研活动、培养模式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分享MPA人才培养的经验,探索MPA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会议还表彰了MPA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工作者、优秀论文,还通报了双师师资库进展、认证工作、核心课程教学纲要等内容,并总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宁夏大学于2014年获批成为全国第六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单位,宁夏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已经建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我校将利用学科和专业优势,服务地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民族地区MPA特色的教育与培养模式。

(责任编辑: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