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日前,在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2018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上,根据《关于反馈对宁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意见的通知》意见,我校顺利通过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据悉,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委托,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施了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教指委组织专家经过网络评议、会议初评、实地考察以及会议终评等工作环节,认为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基本达到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MPA办学要求,在本次参评的77家培养单位中排名第21位,顺利通过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专项评估。
我校MPA教育将按照教指委的要求,从教育环境、招生管理、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案例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在遵循MPA教育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宁夏及周边地区的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