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篇优秀论文在第十六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中获奖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政法学院】11月18日,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来自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负责人、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获奖单位和作者代表近300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进行研讨交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线上出席论坛并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副会长王明山在主会场致辞。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廉和我区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在宁夏分会场参加论坛。

本届论坛中,我院陈一准、张驰合写的论文《国有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沿革、经验启示、及法治化路径探析》获得一等奖;刘振宇、潘文雯合写的论文《银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的意义、现状与完善》,罗学樱、张云雁合写的论文《西部营商环境下的个人信用权益的法律研究》,荀倩撰写的论文《城市治理中对银川市限行行为的合法性研究》分别获得三等奖。宁夏共有5篇优秀论文获奖。

论坛上,我院硕士研究生陈一准代表宁夏获奖作者作交流发言,其论文从我国国有企业参与社会治理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模式、产生原因、演进逻辑,国有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经验启示,实现国有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路径的探索和建议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释,并提出了建立健全现代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落实法律支持体系,推动法治国企建设等对策建议,得到了论坛的肯定和认可。

(责任编辑:王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