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杨雯/文、图】7月16日,我校在德勤楼10楼会议室召开校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会,部署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校党委副书记张桓参加会议,会议由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冯学文主持。

冯学文从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制度建设和法治示范校创建等方面介绍了校内法律顾问选聘有关情况。
张桓为五位受聘校内法律顾问代表逐一颁发聘书。

受聘法律顾问代表、法学院教授戴新毅表示,此次受聘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将全面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谈判、重要法律文书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关键环节,为依法治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他表态,将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立足风险预防,将法律审查前置至行为之初、政策制定之初,严守职业操守与保密义务,提升在人才培养、科研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以高度责任心为学校法治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张桓指出,依法治校是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要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他强调,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决策合规审查,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或合同漏洞造成学校利益损失;要着力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法治保障育人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他要求,各部门要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标,逐项梳理任务清单,实行季度督办,强化责任担当,营造良好育人生态,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努力争创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重点涉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