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法学院】9月27至29日,首届“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论坛”在宁夏大学举办。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主办,宁夏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自贸区(港)法治智库联盟、中国法学交流会基金孙琬钟专项基金以及宁人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持。来自北京、河北、浙江、湖北、福建、黑龙江、宁夏等省区地方法学会领导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律师协会会长刘建国,宁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河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杨国华教授主持。
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与会专家学者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的内涵和外延、理论和实践,推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提出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供了行动指南。
本次论坛专门设置了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孙琬钟专项基金成立仪式暨青年成果奖颁奖环节。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张向晨在视频发言中认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需要高水平的法治建设,需要在规则与标准方面和世界进行交融和联通,专项基金的成立延续了先生践行良师之责于身、深藏家国情怀于心的法治人生,继承前辈精神更需要后辈勇于创新和追求卓越。
与会代表围绕统筹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研究这一主题,就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制度型开放与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度型开放与多边贸易体制、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数据跨境流动规则、WTO规则及中国自贸区(港)涉外法治建设等议题展开研讨和学术交流。与会者纷纷表示将努力在涉外法治的研究与实践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融合,助力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体系,促进与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自商务部、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部门的150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年会。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