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龚旭峰/文、图】10月6日,我校召开2022年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校党委书记李星主持会议。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周震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忠静就如何做好“三农”工作,重点围绕如何发挥高校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作了交流发言。
经济管理学院(西部发展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国涛,农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马红彬,生态环境学院副院长王幼奇,食品与葡萄酒学院副院长方海田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认识、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服务“三农”等方面分享了学习体会。
李星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他要求,全校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细化方案,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三农”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他强调,要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完成涉“三农”工作的实际成效。要充分发挥学校人才、智力、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好定点帮扶、科技特派员和驻村工作队等队伍的重要作用,加强“三农”工作研究,积极为自治区建言献策,助力宁夏乡村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上取得实效,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瑾)